一、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的通告》?
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救助’,取消不必要的纸质证明材料,全面推进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无纸化审核认定。推广应用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的要求,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2022年8月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服务,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办理水、电、燃气、学费及其他事项时,通过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出示电子证照,作为其属于南宁市在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身份证明,以便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相关优惠待遇。
三、《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的通告》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的通告》主要分为六个部分:
(一)明确南宁市在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是申领电子证照的对象。
(二)告知了电子证照的生效方式。
(三)明确电子证照适用于《通告》所指民政对象在办理水、电、燃气、学费及其他事项时,通过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出示《通告》所指电子证照,作为其属于南宁市在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身份证明,以便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相关优惠待遇。
(四)明确民政对象电子证照和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
(五)告知了电子证照的申领方式。
(六)告知了电子证照的真伪验证方法。
相关文件: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