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284号提案答复的函-亚博安卓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31 08:00     来源:南宁市民政局   

覃庆梅等代表:

你们在南宁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第12.03.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新出台政策的学习培训”的建议。

2022年,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民政局多渠道提升社区干部能力素质。一是落实自治区调训任务。选派村(社区)干部54人,分6期参加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的全区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示范培训班。二是开展市级培训任务。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村(社区)干部在杭州浙江大学和市委党校开展社区治理专题培训;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村干部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工作。通过分级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对政策的理解,提升党性觉悟和履职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创建全区首个社区治理人才培育基地,通过打造教学阵地、开展赋能培训、培育师资团队、开发治理课程、建立运行机制等方式,着重解决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不完善、课程内容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细化社区“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准入程序”的建议。

2022年12月,南宁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农办,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南宁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准入清单、依法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出具证明事项准入清单、服务场所挂牌清单、减负措施清单和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七个清单”),共梳理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事项26项,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事项16项,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44项,依法协助政务服务事项18项,出具证明事项4项,服务场所挂牌共3类36项,并明确9项减负措施和8类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通知明确要求规范准入程序,推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规范完善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准入依据定期增加或删减相应工作事项,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定或修改清单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增删清单事项。

三、关于“进一步整合优化基础信息采集平台和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议。

自2018年以来,市财政累计从南宁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2927万元,用于开展智慧南宁大数据中心项目、南宁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产业地图)项目、南宁市政务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南宁数据中台)等一系列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系统平台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包括基层数据信息在内的政务数据信息的智慧化采集和管理,持续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023年,我局着力推动社区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梳理社区数据清单,完善统一采集、统一制表、统一报送机制,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形成共享数据‘蓄水池’,为各部门、各层级提供社区治理底层数据支持和资源跨部门利用,力争大幅减少工作台账报表。目前,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报市大数据局进行审核。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系数”的建议。

2021年,我市在全区率先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缴 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022年,在原有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薪酬体系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调高薪酬系数,目前全市城市社区专职社工平均薪酬可达每月4700元左右,最高薪酬可达每月7968元,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在全区处于较高水平。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及薪酬待遇主要与其在社区工作年限挂钩,随着工作年限的不断提高,岗位等级及薪酬待遇也将逐年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一步激发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关于“加强对社区准入制的监管”的建议。

为抓好“七个清单”有效落实,我局建立了基层减负监测机制,在每个县(市、区)各选取1个村和1个社区,对清单中各事项的实际开展频度和清单外事项增加情况进行定期监测,掌握清单落实情况,为下一步修订完善清单提供依据。同时,配合自治区民政厅收集减负负面案例,累计收集涉及不合理出具证明事项、不合理摊派商业保险推销、不合理下派工作任务等负面案例18例。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民政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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