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政函〔2022〕202号
朱定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残疾人健康之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几年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事业,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有力地支持了残疾人福利事业。
一、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目前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以及残疾程度为三级或四级的精神残疾人,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目前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2021年全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9.4万人次,1.3亿元。
二、开展阳光家园计划
从2010年开始,由市残联开展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服务对象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项目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服务方式有机构服务和家属(邻里)服务,其中机构服务又包括寄宿舍制托养和日间照料两类。“十三五”期间,为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我市更是大力实施该项目,5年间共为30691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补助资金1.14亿元。2021年,项目为6583名残疾人提供服务补助,补助资金987.45万元。“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改善了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条件,提高了托养服务能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帮助残疾人增强了生活信心,提高了生活质量。
三、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
2021年为200多名特困精神障碍残疾人提供供养服务。从2021年起,南宁市民政局筹集资金154万元,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城区(西乡塘区、青秀区、良庆区)内约750人提供服务。一是强力推进精准康复服务。持续巩固“人人享有康复”的总体目标,推动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2021年全市累计为17143名残疾人提供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指导、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语言沟通、基础治疗、心理疏导等。二是开展基本辅具适配服务。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轮椅、坐便椅、腋杖、助行器等各类器具,在2021年完成4437名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为残疾人生活和出行提供便利,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三是扎实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为符合康复训练救助、适配辅助器具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确保“应救尽救”,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残童康复经费3002.5万元,安排3134名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入训,实现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五大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并加强对我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开展第三方评审工作,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保质保量。四是扎实开展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在各县区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发放经费配套补贴及新农合报销。五是促进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预防。结合“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您的建议很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力度。加强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监督实施。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服务机构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及对履约情况和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在合同中期、终期或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督促服务机构按照合同要求,具体实施康复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联合残联,采用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进社区、入户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了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