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政函〔2021〕426号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协商的建议》(第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社区协商机制的建议
(一)基层党委政府重视方面。
2017年,南宁市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由市民政局牵头草拟并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132号),就细化协商内容、培育协商主体、健全协商制度、拓展协商形式、夯实协商平台、规范协商程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马山县等大部分县区也相应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19年,市民政局印发《南宁市民政局关于推广城乡社区治理“逢四说事”协商工作机制的通知》(南民政发〔2019〕14号),全面推广江南区逢四说事协商成果,为丰富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协商工作机制提供实践依据。
(二)完善“老友议事会”协商制度方面。
近几年来,我局有序推进小区、社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整街道层面、整城区层面“老友议事会”建设,通过制定“老友议事会”选举办法和章程,在小区各楼栋、单元中选出比较有威望,容易取得居民信任的居民议事代表。同时,积极投入专项资金引进国内社区协商领域的专业团队,对社区工作人员和“老友议事会”代表进行“南宁十二条”议事规则培训,帮助居民学会使用议事规则参与讨论社区事务。“老友议事会”持续、规范、高效议事,有效保障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特别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工作中有效解决了居民会议无序争吵和议而不决的“老大难”问题,有效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人翁精神。南宁市“老友议事会”治理模式得到了市领导,住建厅、住建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在首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开工仪式上,副市长李建文亲自为“老友议事会”代表颁发当选证书,充分肯定“老友议事会”及议事代表在老旧小区改造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贡献。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社区协商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专业培训方面。
1.探索引进议事规则技术。2018年,我局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引进专业师资,以罗伯特议事规则技术为基础,主办了4期城乡社区协商议事规则培训班,采用“现场观摩 会议复盘”的实操培训方式,组织各城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社会组织开展议事规则培训360人次,支持和帮助村(居)委会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效能,切实提升城乡社区协商议事能力和水平。
2.开展社区层面议事协商试点工作。2019年在高新区心圩江东社区和西乡塘区中尧路社区2个试点社区开展社区治理能力提升项目,培育熟练掌握议事协商规则和技术的基层人才队伍51人,培训议事代表166名,为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提供人力、亚博安卓的技术支持。
3.开展街道层面议事协商试点工作。2020年在青秀区津头街道开展社区治理和议事协商能力提升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在该街道15个社区和3个村开展社区治理和协商议事规则理论普及培训,主持人实操培训,指导社区、小区层面议事会等方式,逐步提升街道、社区、小区各层次社区治理、议事协商能力水平。目前已在该街道开展相关培训6次,培训社区工作人员226人次、老友议事代表84人次,培育主持人26人。
下步我局将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建设,在良庆区开展社区治理和议事协商能力提升试点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试点示范覆盖范围,促进形成社区治理和议事协商主体多元、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不断推进全市社区治理和议事协商向纵深发展。
(二)搭建社区协商交流平台方面。
1.广泛多元开展社区协商,培育协商载体。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近年来,南宁市民政局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总体要求,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为目标,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作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和必然要求,积极探索“协商平台 议事规则 专家引导”的城乡社区协商模式,通过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典型引领等措施,培育和推广社区“老友议事会”、“逢四说事”、自然村“一组两会”、“一组一会一社”、“妇女议事会”、“儿童议事会”等议事协商典型载体。
2.实施惠民资金项目,提供协商抓手。南宁市于2012年起按每个社区20万元的标准投入设立社区惠民资金项目,专项用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民生问题。通过实施社区惠民资金项目,为社区协商提供了必要的抓手和途径。一是协商主体多元化。由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党外代表人士等共同组成惠民资金协商议事会,共同协商决定项目。二是协商程序规范化。惠民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收集、项目审议、审议结果公示、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的程序开展,各环节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协商论证。三是协商形式多样化。采用会议式即时协商、走访式恳谈协商、书面式意见协商、调研式平台协商、网络式互动协商等各种协商议事形式,广开协商民主渠道。四是协商结果一致性。各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民主协商、平等议事,达成共识。共识无法达成“全体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现共识的多数一致;未达成共识的,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二次或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共识。
3.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拓展协商主体。2014年以来,我局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在南宁市10个县(区)、开发区开展100多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计30多家社会组织进驻村(社区)开展社区事务类服务项目,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驻区单位、社会公益等力量,有效整合多元人才、多元组织、多元优势、多元资本效能参与城乡社区协商议事。
下步我局将通过开展政府购买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示范建设和乡村治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积极培育专家团队、社区社会组织、一线社工、志愿者等参与基层协商工作。
(三)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方面。
目前我市江南区各社区均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大部分社区设立有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联络站等相应功能的服务场所,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听取和收集群众对政府和社区发展的意见建议,对能够由社区解决的建议,社区会及时研究解决,对社区难以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由社区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得到上级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努力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烦心事”和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在社区治理和社区协商工作中的参与度,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群众的满意度。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落实社区协商成果的建议
(一)加强村(居)务公开和监督方面。
目前我市434个社区居委会和1385个村民委员会都设立有村(居)务公开栏,用于公开张贴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有条件的村(社区)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和印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公开村(居)务。需要全体村(居)民知道的重大村(居)务事项,要在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近年来逐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
(二)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方面。
目前我市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组通〔2020〕2号)和《南宁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南民政规〔2019〕6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试点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巩固和深化协商成效。下步将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确保对村(居)务的有效监督。
四、关于探索基层协商与政协协商的衔接共振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市各县区在部分社区设立有政协委员联络站,政协委员们围绕“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参与社区协商,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通过“一站一群一箱”的信息收集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作用,打造了一个政协服务群众的新载体,开辟了一条协商民主向基层推进的新渠道,搭建了一个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新平台,开设了一个群众便捷反映意见建议的新窗口。
感谢贵委对我市社区协商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