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亚博安卓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09:00     来源:南宁市民政局   

市人民政府

2021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立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为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

1.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 9.4亿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27亿元发放临时救助2055.91万元。修订出台《南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城市低保由补差发放改为分档发放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民政部评为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二是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在全市推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代理妈妈”模式。投入资金140万元在7个县(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全年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2462.33万元。三是强化残疾人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制度以及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7亿元。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提升特困精神病人收救治能力。推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146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5人次、危重病人460人次,寻亲成功203人。

2.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一是推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高质量完成全市1820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大力提升城乡社区基础保障水平,下达资金4000万元实施社区服务用房和社区惠民资金等项目。积极推动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探索基层治理模式创新,与住建部门联合推动小区层面成立“老友议事会”。提升村(社区)干部薪酬待遇,从2021年1月1日起,村党支部书记报酬按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确定,村定员全额、半额补贴干部最低基本报酬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现有27个直属基层党组织(其中1个二层党委,该党委下属17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党员278名,流动党员50名。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4923家,其中市本级社会组织1215家,居全区首位。持续做好等级评估年检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指导各县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出台《南宁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做好“中华慈善日”的宣传和募捐活动,全年接收慈善捐赠1000多万元,开展慈善助学助医、扶贫济困惠及群众3000多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使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41家社工服务机构、1076名持证社工完成系统注册。启用南宁市“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落实社工人才奖励发放,为143人发放奖励40万元。开展“时间银行”试点,在青秀区64个城市社区设立“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站,在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等5家养老机构挂牌试点,探索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新模式。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全市共销售即开型彩票2.61亿元,销量同比增长121.45%,完成全年任务的189.10%,创历史新高。

3.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努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期待。一是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出台《南宁市养老服务长期规划(2021-2035)》,启动《南宁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持续深化,落实126个新供应居住用地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投入600万元为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开设30个“长者饭堂”,推动14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1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投入社会化运营,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2%持续实施“1521” 项目工程,推300-500张床位公办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建设运营,15个街道建有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建设。推进婚姻登记服务改革创新,率先在全区实现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全年办理婚姻登记总计 5.6815万件,合格率100%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举办“幸福婚姻·美满家庭”系列主题讲座12场次,参与群众600多人次。三是加推进殡葬服务改革。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马岭公益性公墓业务大楼建成启用,公墓二期开工建设,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开展32个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四是区划地名规范管理。稳慎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指导横县完成撤县设市,横州市于2021年7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与崇左市毗邻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强化地名规范管理开展“南宁市地名文化故事”征稿活动,挖掘整理和做好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完成《南宁市标准地名图集》《南宁市城区地名录》的编印出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结合部门职责及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本部门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统计,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合计57项。按要求形成《南宁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经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及主要领导审签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1年,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南宁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试点的通知》等7份规范性文件,民政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未发生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的情形。积极开展涉及民政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界定本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报市政府司法部门备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优势作用;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非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非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作出重大行政决策。2021年,我局制定了《南宁市进一步做好大规模移民搬迁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等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8项重大行政决策。全年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梳理和公布单位行政执法事项。及时更新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和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规范事中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对本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纳入本次评查范围,重点评查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并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相关自评材料。针对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要求,全年新增1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局系统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共50名。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补证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样式。2021年,我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水平有所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情况具体执法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市依法行政办,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2.自觉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常态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公布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方式接受党内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十一届六次、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61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全年收到人民检察院建议书1份,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3.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将本部门机构设置、预决算、办事流程、依法行政等信息通过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阳光政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履行部门工作职能,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期间,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全年未发生大规模上访事件。在主要依托广西信访信息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基础上,还通过12345热线、政民互动等平台倾听群众的问题和诉求,并在民政信息网公布对外联系电话和地址,主动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2021年,共收到信访平台转办信访事项共26件,互动平台8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工单共143件,均按要求答复和办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依法行政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集体学习和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并落实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法治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等,全年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共2期。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培训,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的意识,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年度单位落实普法责任任务措施清单,明确普法的内容、对象、主要措施、时间期限、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利用清明节、中华慈善日、12•4法律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宪法》《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民政领域的政策进行学习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丰富门户网站“以案释法”栏目内容,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直播、旁听庭审,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八)组织领导和落实机制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为主体,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民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民政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并提上学习日程;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积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年终述职过程中,围绕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学习培训、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了述法。坚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向组织推荐、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

二、主要成效与创新亮点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专业化和社会化。南宁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工作重点,探索实施“社工+村委(社区)+志愿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新路径,打通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米”。联合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代理妈妈”服务,培育壮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发动南宁北海商会、南宁女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阳光儿童励志奖”“困难儿童关爱之星”慰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走向体系化、专业化,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1年9月,民政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南宁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二)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1月,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一年来,南宁市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属地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科学规范的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明确界定救助对象、责任主体和人员迁移程序进行,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民政部门对“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核查难”和“动态管理难”的问题,让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得以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救助申请,及时享受救助。通过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拓宽至非户籍地人口,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减压阀”作用,增强外来人员在邕归属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南宁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成效迈上了新台阶。2021年12月,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南宁市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被评为“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三)率先在全区实现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简政放权要求,遵循“简易办、就近办”的政务服务理念,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服务改革创新,从2021年6月18日起率先在全区实现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南宁市内地居民的,在办理内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时,可在南宁市任一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含黎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实现全市范围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异地办、就近办。实行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减轻了群众负担,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存在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多数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由于人员编制限制,我局没有设置有单独的法制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滞后,个别执法人员刚接触执法工作,对规范执法程序重视不够。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更创新举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坚持强开放、强产业、强市场、强投资、强治理“五强”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抓好防疫稳定安全“三件大事”,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兜紧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二)持续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快推进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志愿服务、行业协会、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民政法制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效能。探索建立民政行政执法队伍,破解执法难题。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普法实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履行部门普法责任,把普法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照“七五”普法检查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利用民政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特点,采取进社区、进基层等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打造民政普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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