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亚博安卓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08:00     来源:南宁市民政局   

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统筹疫情防控,深化改革创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以及政策变动及时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经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共58项,并按要求于7月20日前公示。

2.疫情防控扎实有效。迅速行动、严密部署、科学应对,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实现了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零感染”。青秀区长湖社区党委书记雷新卫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局系统2个基层党组织、3名党员获评南宁市直机关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3.兜底保障坚强有力。坚持“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 元。全市发放城乡低保金340.94万人次,9.53亿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25.3万人次,2.04亿元;有1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比例为62.7%。创新建立“南宁市精准防贫专项保障基金”,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2309.84万元。

4.养老服务持续提升。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一期投入试运营,二期完成主体建设;基本建成10个300-500张床位公办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全市已有85个新供应居住用地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五类老年人已达到1.4万名,累计服务10.4万人次。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我市万力社区、凤岭南社区、新竹社区被评为广西3a老年人宜居社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全市乡镇敬老院法人登记率100%。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成19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开展第三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表彰,养老服务质量逐步提升。

5.基层治理不断加强。下达1040万元开展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用房项目建设,下达151.8万元补助7个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投入2600万元在260个城市社区实施社区惠民资金项目。推动“老友议事会”协商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后续管理,帮助搬迁群众融入安置区。深入开展“行业清源”,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有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市1820个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守住了“不出事”的底线,初步实现了“4个100%”的目标。

6.民生福祉显著增进。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寒冬送温暖”等系列救助活动,累计救助10329人次,寻亲成功261人。大幅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增至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增至每人每月1000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发放孤儿保障金9977人次,994.42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7949人次,484.50万元;发放80周岁以上人员高龄补助227584人,1.96亿元;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0.58万人次,共发放资金1.25亿元。加强社会捐助体系建设,建立17个社会捐助站点(慈善超市)。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销售福利彩票1.60亿元,完成任务的106.19%,筹集福彩公益金3276.65万元。

7.优化专项事务管理。扎实推进殡葬服务改革,积极倡导代祭代扫、网上祭扫等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首次组织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同时举行清明代祭扫公益活动。成功举办两期公益花坛葬,安葬骨灰194具。建成13个红白理事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全市违法违规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加快殡仪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市殡葬服务管理处新业务楼投入使用,马岭、凤凰山等2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投入销售,龙盘山经营性公墓、马岭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全市火化遗体2.7万具。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服务,全市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总量73604件,合格率100%。完成横县撤县设市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评估、申报工作,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横县,设立横州市。指导青秀、邕宁、良庆、宾阳等区县深入研究驻地镇“撤镇设街”区划调整工作方案,优化乡镇行政区划设置;完成我市1个乡镇政府、9个街道办事处驻地办公地址违规变更的整改报批工作;抓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完成与百色市3条毗邻县界和市内6个县区5条毗邻县界的第四轮联检任务;推进不规范地名排查整治,全市排查不规范地名119个;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和命名规划研究,完成《南宁市地名图集》《南宁市城区地名录》编纂;命名新建及规划的市政道路51条,增设市区路名标志牌369块,更新341块。

8.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新组建7个党支部,吸收中共预备党员3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名。加强政企对接,促进“先锋引领·亲商强企”,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以“党建链”促进业务融合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对13家社会组织评估定级,对42家年检财务抽审发现异常情况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四方联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开展摸排核查,配合公安部门取缔了非法社会组织“新天地教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严格执行《南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要求。按照《南宁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采用“南民政规”进行编号。2020年,我局制定了《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规范异地商会登记工作的通知》等6份规范性文件,民政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涉及民政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科学界定本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报市政府司法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每项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将拟出台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通过“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或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我局制定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等9项重大行政决策。全年没有发生因行政决策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出台《南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执法种类、阶段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完善文字记录;出台《南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列入清单的事项必经法制审核才能作出决定。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南法办通〔2020〕24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评查通知,将本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纳入本次评查范围,重点评查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并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相关自评材料。针对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南法办通〔2020〕60号)精神,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科室对照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情况具体执法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市依法行政办,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2.自觉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常态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公布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方式接受党内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共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4件,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51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全年未收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3.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将本部门机构设置、预决算、办事流程、依法行政等信息通过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阳光政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2020年,我局重点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共61件,群众来信上访比去年下降29.06%,接待来访群众5人次,接访群众比去年下降98.36%,及时受理率达100%。信访内容主要涉及城乡居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办理、优抚等相关的问题。通过12345市长热线办理人民群众咨询、求助、诉求事项共97件次,办结率达100%。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学法用法普法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局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国家机关普法职责,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宁市民政局学法用法普法制度》。二是建立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重点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基础学法制度。坚持把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学习民政重点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学习基本法律打基础,以学习专业法律强业务,组织开展以宪法为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慈善法》等普法宣传专题学习。三是抓好民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举办法治讲座,现场以案释法、以法解理、以理释惑。认真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培训,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的意识,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普法责任任务措施清单并通过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明确普法对象、时间期限、主要措施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清明节、中华慈善日、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宪法》《慈善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民政领域的政策进行学习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

3.完成“七五”普法验收检查。我局对“七五”普法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撰写总结,收集台账,并按要求报送。

(八)组织领导和落实机制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为主体,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民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政府决策“智囊团”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为我市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支持。据统计,2020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9余件(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6件(次)。发挥防范风险“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审查,共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100余件(次);诉讼案件2件。发挥维稳工作“行家里手”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访调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具备懂法律、善调解的专长,当好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在执法中,通过法律顾问的引导监督作用,避免了因处罚程序不当导致违法执法现象,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水平。

二、主要成效与创新亮点

(一)创新居住地申办救助。南宁市在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修订城乡低保管理办法,放宽居住地申办低保的政策限制,规定困难群众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社会救助申请,非本市户籍人员只要出具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即可在南宁市申请低保,打通居住地、户籍地申请城乡低保制度壁垒,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实施一年多来,运行情况平稳,得到各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2020年10月,经自治区民政厅推荐,南宁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地区。今年来,非户籍地申请低保2359户5120人,纳入保障2343户5019人。

(二)创新“互联网 救助”模式。南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拓宽网上自助申请渠道,在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求助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了带有南宁本地特色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该平台嵌入“爱南宁”app手机应用程序中,集成于社会保障类“智慧民政”类别下,于1月13日正式上线。群众通过“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公众号和“爱南宁”app,即可自主提交低保和临时救助申请,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实现救助申请 “足不出户”“24小时不打烊”,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2020年1-11月,全市通过微信端和“爱南宁”app提交救助申请1052户,3387人,获得救助521户,1900人。

(三)创新“老友议事会”协商机制。老旧小区管理难一直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为了更好地服务小区“旧改”,南宁市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议事协商、居民自治”的工作路径,集合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街道办、社区、专家团队等多方力量,成立具有南宁地方本土老友文化特色的自治组织——“老友议事会”,实现小区改造与基层治理相融合。“老友议事会”充分发挥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的自治功能,引导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有效助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小区改造与基层治理相融合,驱动社区治理精细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创新设立“精准防贫基金”。南宁市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有效办法,创新设立“南宁市精准防贫基金”,在已实施的系列精准防贫举措的基础上,全程跟踪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围绕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四项内容对致贫、返贫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凡发现收入波动大且符合条件的立即纳入“防贫基金”施助范围,启动“防贫基金”进行专项保障。2020年我市利用全国第五慈善日与全国第七个扶贫日等时间节点,动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捐助活动,不断扩大和稳定“防贫基金”来源渠道。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机构改革之后,民政部门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作为民政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多,事后监管任务不断加重,依法行政要求不断提高,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凸显。如由于人员编制限制,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应有的执法力量;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多,执法形势愈加严峻;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完善民政政策体系。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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