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以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规范引领民政科学发展为目标,稳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1.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意义。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2.着力抓好党内法规体系的宣传教育。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和协调,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3.加强贯彻落实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一是把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贯彻到民政立法创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宪法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根本依据,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政策创制。二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坚持严格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源头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民政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各类执法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专业化水平。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1.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为主体,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民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南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按照《南宁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采用“南民政规”进行编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民政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科学界定本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报市政府司法部门备案。按照年度编制本机关已制定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每项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将拟出台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通过“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或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作为重大决策档案材料之一。印发了《南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严格执行,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须经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情况
1.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力。出台《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民政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2.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南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通知》,完善执法制度,制定本机关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纸质档案卷宗管理、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开展执法工作。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培育执法队伍,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出台《南宁市民政工作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清单》,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分离出来,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4.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一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9年,按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1件、政协提案25件,未收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将本部门预决算、办事流程、依法行政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政务”。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认真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方法,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面培训,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培训结束后,现场开展相应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保障培训效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清明节、“5·12”、“12·4”、社会救助宣传月等重大节假日及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形式,为市民提供业务咨询,答疑解惑,增强广大群众对民政政策的认识。组织开展全区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1. 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民政管理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得到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养老服务、政府决策咨询,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作用。
2.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一是建立并公开民政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厘清设定依据、形式层级、法定办结时限等,简化和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民政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是社会救助制度日臻完善。修订出台《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扩大救助范围,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开展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建设社会救助核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困难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或智能一体机等设备进行自助申请,做到低保申请“足不出村”甚至“足不出户”,实现低保申请24小时不打烊的目标。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连续出台《南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完成民政部、财政部专家组对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工作。推进南宁市第二福利院项目建设,一期工程已投入试运营。出台《关于简化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养老机构有关手续的通知》,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推进我市“互联网 养老”融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已投入运营。
二、主要成效与创新亮点
(一)创新工作思路,规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按照“便民利民、能放则放”的原则,力行“简约”之道,程序、要件等删繁就简、便民利民。针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领域,优化服务事项办事标准和运行流程,推进低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试点,有效的破解了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切实方便困难群众办事。针对部分给付事项,如最低生活保障,引入“互联网 ”理念,即时审批,高效管理,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给付申领手续的办理,并可以即时得知办理结果。
(二)创新利用新媒体强化宣传。通过购买服务,我局采取新闻专栏、公益宣传、专题访谈、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宣传民政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在南宁电台1014新闻台开设《民政零距离》专栏,《民政零距离》专栏安排在南宁电台1014新闻台早上7点至8点重点新闻节目《1014今早报》每周一、三、五播出,及时报道民政重点工作,解读民政政策制度规定等,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民政工作的目标;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的法制保障作用。发挥政府决策“智囊团”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为我市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支持。据初步统计,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20余件(次),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4件(次)。发挥防范风险“参谋助手”作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审查,共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50余件(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人事仲裁案件1件。发挥维稳工作“行家里手”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访调处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具备懂法律、善调解的专长,当好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在执法中,通过法律顾问的引导监督作用,避免了因处罚程序不当导致违法执法现象,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的水平。发挥法律知识“讲解员”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开展法制宣教。我局每年不定期开展法治讲座,邀请法律顾问作为讲解员,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授课。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法治建设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民政部门的职能范围逐步扩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作为民政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多,事后监管任务不断加重,依法行政要求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凸显,如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应有的执法力量;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多,执法形势愈加严峻;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健全民政法制机构,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落实内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多形式开展民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本市民政法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南宁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