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加快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为我市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现将2015年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目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落实。成立局法律顾问室,由法学专业的副局长任组长,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及局系统法律专业的相关人员组成。为进一步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我局公开考录了一名法律专业公务员,局直属单位招录了3名法学专业人员。另外,正在办理引进一名法律专业毕业从事审判工作的专业人员,将充实到用法比较多的业务科室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阶段工作,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认真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抓好督促检查。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建设的意见》,并根据《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全局的依法行政要点、普法学习、行政执法培训等排出计划,下发《南宁市民政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狠抓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三是落实责任制,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建立领导责任制,逐步形成法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的绩效考评,实行目标管理,有力地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落实。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先后邀请了市法制办的侯康顺副主任、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邵倩波处长、担任本局法律顾问的陆志勇律师主讲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民政相关法律;权力清单的清理规范等内容的法制讲座。同时还通过观看电教片、参加法治中国网络培训以及派人参加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法制办的各类培训班等,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局组织了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考试和培训,全部通过了全区行政执法证考试,至此,我局持有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达到了46人,达到我局编制人数的80%,真正做到在行政执法工作有证执法、亮证执法。
(二)健全决策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依法合规
一是出台《南宁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界定》。进一步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凡是涉及群众利益或其他部门义务的,均要求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集体讨论等规范程序,今年以来我局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7件,其中涉及群众利益或部门义务的有7件,我局均按要求在本地报刊、单位门户网站或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意见征集。二是出台《南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程》。明确以本单位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要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完成。今年以来我局先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南宁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南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南宁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均按要求完成起草说明、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个必要环节。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后,及时通过报刊、媒体、网站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向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坚持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落实了凡由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务必交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要求。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得到有效防止。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修改或者废止,同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三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为保证民政各项工作在法律的轨道上正确实施,今年我局与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并印发了《南宁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则明确了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范围、方式和经费保障以及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我局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就其职责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服务工作。法律顾问利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我局起草的5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已出台3份),7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使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合法。为我局在建中的南宁市第二福利院、南宁市备灾中心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18份政府采购合同、协议项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降低了重大决策的风险。
(三)梳理权力清单,加强制度建设,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更加高效有力
一是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南宁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摸清底数,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经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审核,市人民政府审定,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7月初对外进行了公布,共保留权力事项24项,下放权力事项15项,承接自治区权力事项16项,审核转报权力3项,权力下放精简率达40%。对已确定的权力清单,我局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以达到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效果,并对权力事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督监管措施;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民政职能体系的形成,科学决策、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得到完善。二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南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南宁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南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流程,减少、避免了我局随意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等工作。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我局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案件177件,行政确认案件363件,行政给付22387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在组织人员对这些行政执法案卷的进行评查来看,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来看,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能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工作,法律文书、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均能规范统一。四是严格年检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今年我市市本级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717个(社会团体3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0个、基金会1个),实际年检463个(社会团体2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3个、基金会1个)。年检中,我局在全面严格检查基础上,重点抓五查:一查是否每年按时年检,二查是否按章程换届,三查是否重大活动报备,四查是否财务管理符合规定,五查是否涉外活动符合要求,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给予简免年检。对255个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逐一进行行政处罚事前调查,通过电话调查,了解社会组织目前地址及活动状况;通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核实未按时参加年检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并听取对其处理意见;通过约谈36家社会组织,调查了解其人员、资产财务、活动情况及今后打算等,并申有关明管理规定,强调遵守法规要求。经过调查核实,近期,我局拟对两年以上未年检的108家社会组织作出依法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于2015年10月23日在《南宁日报》《南国早报》进行了有关撤销登记事先告知的公告。
(四)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谐民政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是做好信访答复工作。积极做好人民网、南宁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南宁民政信息网等网上信访和书面、电话信访工作,依法依规、积极答复信访人员。社会公众利益诉求表达和权益救济渠道进一步畅通,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民政信访和法制工作的加强,切实把大部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初信初访之中。通过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我局共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9件,对每件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对合理诉求的信访,做到件件得落实。二是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的、涉及面广,对社会有普遍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形成。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建立,推动了行政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
今年以来,我局在南宁民政信息网上公布了依法行政相关信息23条,在南宁政府法制网上发布依法行政工作信息9条。落实了与民政部门行政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发布政务信息704条,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南宁民政信息网、全面民政网站群——广西南宁民政、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市民政局等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得到及时落实,网上在线咨询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工作得到及时的处理。同时,我局也加强对新颁布的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今年,我局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全市六城区选取11条主要路段投放公益宣传海报66块(132幅),选取9条人流量密集,途经区域困难群众较为集中的公交线路,以公交车车身为载体投放为期3个月的社会救助公益宣传广告,此外,还组织拍摄了南宁市首支社会救助公益宣传广告,并在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晚间黄金时间段投放播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全局上下的参与、共同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建设法治民政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制定出的各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与监督在抓细、抓实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人员编制限制没有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偏少,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在民政工作中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并积极推动解决。
三、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各项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来接受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
(二)继续加强法治民政教育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要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入领会依法行政本质和精髓,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信息公开,提高民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为推进法制建设、构建“法治民政、和谐民政”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