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民政法治会议精神,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我局集体学法制度安排,8月29日,我局邀请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梁丽玲在局八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专题讲座。
讲座上,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梁丽玲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依据以及主要亮点等方面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并针对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当下典型案例及现象以案释法。同时,还与我们分享了自己在参与立法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欧邦庆副局长作总结讲话,并就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抓好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实施办法》,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氛围。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推动《实施办法》有效贯彻落实。
讲座结束后,我局立即发放试题给大家当场作答,对本次培训效果进行了检测。
讲座由欧邦庆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局直属各单位一名主要领导及一名法制工作负责人,各城区(区)一名领导及一名法制工作负责人,各县民政局(含武鸣区)、东盟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共150多人参加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