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人〔2022〕5号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何文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何强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一级主任科员;
任马仕东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谭钞文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余雨东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杨凯宁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钟一菡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一级科员职级;
任刘倩倩同志为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南宁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南宁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任王启文同志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宣传劝导科科长职务;
任黄鸿斌同志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救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救助科副科长职务。
任陆潇玲同志为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南宁市智力残疾人托养中心、南宁儿童康复医院)器械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南宁市智力残疾人托养中心、南宁儿童康复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吴静同志为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韦尚吾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医疗康复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李顺霞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收养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王莹瑛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南宁市精神病爱心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宁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