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于1981年8月成立,隶属南宁市民政局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二级乙等专科医院,为一所独立承担社会救治、以精神病治疗为主要业务的福利机构。医院主要职责为:开展民政救济“三无”对象、流浪精神病人、自费留医精神病人、自愿戒毒人员和综合性老年病人等人员的医疗康复服务;开展养老服务。
二、公开招聘计划情况
采用组织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精神科医生1名,详见附件1:《2020年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组织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医生,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内研究生毕业生,18—30周岁以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宁市民政局(mzj.nanning.gov.cn)网站、院内公示栏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155号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和社会工作科。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填写《2020年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组织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级证、亚博yabo下载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交至报名地点并现场审核原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莹,0771-3859623。
(三)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和社会工作科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2日8:30至6月26日17:00。
(四)面试
1.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本单位考官4人,主管部门指派1人,招聘单位以外专家2人。
主考官:张国兵(院党委书记);
考 官:伍业光(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黄 飞(院副院长)
张春林(院副院长)
其余考官由南宁市民政局人事科派出,另邀请单位以外的2名专家担任外聘考官。
2.面试程序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组织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考核、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待定
4.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入场。
5.面试成绩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mzj.nanning.gov.cn)及单位公示栏内公布。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招聘单位着重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1.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后,将研究结果及基本情况在市民政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南宁市民政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民政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南宁市民政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民政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南宁市民政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南宁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做好各环节的各类文字、音像资料记录。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向人社部门报送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资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八、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根据人社部35号令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宜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和社会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859623(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人事和社会工作科)
联系人:王莹
南宁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771-5505928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