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全区民政会议精神的各项部署,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1.承担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1项——困难群众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低保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临时救助。
2.承担南宁市为民办实事1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覆盖约11000名五类困难老年人。
(二)大力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1.印发《南宁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
2.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
3.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9年6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600元/人·年。
4.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纳入低保范围。
5.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三)持续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1.修订出台《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扩大救助范围,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核审批流程。
2.开展“强基础、补短板”入户大排查,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
3.全面推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4.建设社会救助核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救助申请“足不出户”“24小时不打烊”。
5.全面启动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
(四)全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
1.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创新开展50个“长者饭堂”试点,完成民政部、财政部专家组对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工作。
2.优化养老发展布局。在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建设300-500张床位公办示范性福利机构,建成13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3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积极推动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
4.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5.推进“医养结合”,全市有26所医疗、养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
(五)多元协同基层社会治理。
1.加强易地扶贫集中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
2.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3.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
4.加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
5.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提质增效。
1.指导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2.认真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3.认真做好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4.重新调整划定全市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
5.加强孤儿保障力度。
(七)行政区划管理规范有序。
1.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指导有关县区开展县改市的前期工作和乡级区划调整。
2.做好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3.加强地名管理,全年完成主城区内38条新扩建道路的命名,推进地名标志设置。
4.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核查及验收工作。
5.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八)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良好。
1.扎实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
2.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
3.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4.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奖励工作。
(九)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扎实推进。
1.全面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2.全力做好投注站点即开型福利彩票和销售厅视频型彩票营销管理工作。
3.加快推进社会捐助站和慈善超市建设,举办第四个“中华慈善日”活动
(十)民政服务设施基础不断夯实。
1.南宁市第二福利院于11月底实现试运营。
2.南宁市备灾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3.南宁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列入南宁市三年滚动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储备库。
4.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已列入南宁市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
5.马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有序实施,近期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定价审批。
(十一)法治建设能力不断提高。
1.清理规范各类办事证明,完善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互联网 监管”系统,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2.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3.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做好信访答复工作。。
(十二)党的建设工作持续加强。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5.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足,与服务对象的巨大需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养老服务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农村基础养老服务设施还十分薄弱;二是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托养设施不足,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
(二)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当前,民政事务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群众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人少事多的矛盾非常突出,少数民政干部的素质能力与当前民政工作高标准高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基层,一些年纪偏大的同志安排到民政工作岗位,与当前民政工作高度信息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治理工作。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继续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100%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重点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农村养老服务业改革。优化城乡布局,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公建民营”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互联网 养老”融合,加大从业人员培养力度,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安置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强化政府购买农村社区“三留守”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试点示范作用,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慈善政策,培育造血型慈善组织,壮大慈善组织规模;加快社会捐助体系建设,创新慈善超市建设,夯实慈善事业基础工作平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五)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做好社工人才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规范社会组织年检等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收养能力评估,继续推进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制定实施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稳妥做好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牵头完成南宁与百色毗邻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内部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年度联检工作,完善地名地址库数据采集、更新及维护机制。
(七)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在民政领域落地、扎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落实好 “抓书记”的“10项制度”和“书记抓”的“10个带头从严”及其任务清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督察工作。
(八)稳步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南宁市备灾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2020年内完成项目验收和审计工作并整体移交给市粮食储备局;稳步推进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马岭公益性公墓等民政项目,不断提高民政基础建设水平。
南宁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