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亚博安卓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20:25     来源:南宁市民政局   

南民函〔2024〕160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1.2021年12月31日以前在南宁市民政局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的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尚未参加等级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取得评估等级3a及以下满3年的,可申请重新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评估:

1.未参加2023年年度检查的;

2.2022年或2023年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个年度检查为基本合格的;

4.慈善类社会组织未依法报送、公开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的;

5.慈善类社会组织2022年度或2023年度工作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未整改的;

6.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7.2023年度申请评估单位被实名举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或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8.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详见评估指标)。其中: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三、时间安排

(一)参评报名阶段(2024年6月10日前)。计划参评的社会组织填写《2024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报名表》(见附件1),报送南宁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青秀区长湖路5号3楼办公室)进行预报名。

(二)评估资料准备和自评阶段(2024年7月10日前)。

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材料目录要求准备评估资料,并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填写《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加盖单位公章)并撰写自评报告。社会组织评估资料(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和社会评价调查表)可登录南宁市民政局网站或在“南宁数字民政”微信公众号下载(见附件2)。

(三)参评申报阶段(2024年7月1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自评报告、按照评分细则准备的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报送至南宁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三楼。逾期报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评估实施阶段(2024年7月16日至9月20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对申报材料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打分。

(五)评估抽查阶段(2024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南宁市民政局对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随机实地抽查,抽查面不低于参评单位数的40%。

(六)终审公布阶段(11月30日前)。南宁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评估意见进行终审,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公布评估结果(含获得3a以下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七)具体时间若遇其他重要工作影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评估等级

(一)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凡未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不能评为4a(含)以上评估等级。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等级评分标准。评估总分为1000分,评估等级分数线划定参考标准为:5a:950分以上,4a:949~900分,3a:899~850分,2a:849~800分,1a:799~750分,75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具体等级由南宁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确定。

(三)对获得3a(aa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凡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评估资格的处理,或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

(二)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有权要求参评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评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发现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人员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行为的,可向南宁市民政局反映和举报。

(三)参评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其宗旨和亚博yabo下载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的,以及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立即取消评估资格。符合评估资格的社会组织,在评估名单公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参评。

(四)正确对待评估结果。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正确对待评估结果,摆正参评心态,通过参评明晰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完善,促进自身发展。

附件:

1.2024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报名表.docx

2.社会组织评估资料zip

南宁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南宁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 尚秀英 18275700673  农明强181720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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