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0〕2 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3〕326号)等文件精神,南宁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采购“第三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项目,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采购第三方开展2023年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
二、评定的时间、人员及要求
2023年11月13日-23日(不含周末,暂定时段,最迟11月30日前完成),其中评前培训1天,实地评定6天,集中汇总2天;按照行政、建筑、社工、医疗、护理等板块,从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8个专家,组成2个评定小组,每组4人,开展评定工作。
三、评定办法
根据《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进行评定。
四、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评标方式
南宁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购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择优确定中标方。
七、经费及亚博yabo下载的支付方式
评定经费捌万捌仟元整,包含评定人员劳务报酬、交通、等级评定匾额及证书制作、税费等产生的全部费用。确定中标单位后,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合同签订7日内,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支付50%的评定经费给中标单位,余款50%待评定结束,完成验收后7日内支付。中标单位收到每笔评定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交由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入账。
八、项目执行要求
评定工作由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程管理监督,评定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中标单位应提供良好的评定工作环境及优秀的评定专家力量。
九、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址
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8:00前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409室
联系人:关虔 电话:0771-5509654
响应报名所需材料:报价文件、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或审计报告等能够证明机构资质的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并装袋密封(详见附件评分表)。
南宁市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