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一家具有甲级资质证书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资质的单位对南宁市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城市养老服务中心15f,h=55.25m(规划高度)。总建筑面积约14603.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47.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6.01平方米。
三、项目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2号。
四、预算费用:人民币8万元(投标总价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满足国家现行地质灾害评估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评估文件要求。
(二)包括但不限于查明项目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是否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其发育类型、分布特征、规模、危害程度以及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及综合性评估,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编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技术要求按现行规范执行,评估报告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查。
六、招标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国内法人资格。
3.机构经营(业务)范围须与项目内容相对应,即有关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服务经验。
4.了解政府购买服务及资金结算流程,具备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和设计的资质人员等必备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二)投标书要求:
1.报价单: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明;
4.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书一式一份,封面格式自拟,所有文件请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
七、报名及评标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期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共3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下午18点前。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南宁市民政局项目建设工作组;联系人:凌工,联系电话:0771- 5521613。
(二)评标方法:南宁市民政局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估核验,并按照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南宁市民政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