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高两新组织党员队伍素质,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拟定于2023年5月底至6月初赴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主题教育培训班(50人)。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4〕63号),经研究,南宁市民政局决定通过招标采购服务项目方式,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主题教育培训班。现就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推进政治能力培训。突出政治忠诚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斗争精神教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培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共产党人的价值观。
2.注重培训实效。以两新组织党员岗位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实用技能作为重点,精准设计培训内容。结合两新组织实际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项目,注重加强技能培训。
3.培训形式丰富。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实地教学式等教学方法。
二、培训经费
人民币14.15万元。
三、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参与投标单位应为在南宁市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具有国内法人资格;
4.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5.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四、投标书要求
1.报价单: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培训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6.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书一式五份,封面格式自拟,所有文件请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
五、报名及评标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期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8:00前,2023年5月16日10:00开标。投标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南宁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605室。
(二)评标方法:南宁市民政局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估核验,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单位。
(三)2023年5月16日依序开展以下考评:
1.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2.对申报单位进行问答考察。
3.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四)未按规定报送材料及接受考评的,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吴程鸿、陈妍柔,联系电话:0771- 550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