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11日,南宁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检查行动,本次行动的10名检查人员及31家检查对象均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具体检查对象有:上林县福寿老年公寓、上林县西燕镇敬老院、南宁美好家园养老院、南宁市崇善颐养服务有限公司青山康养服务中心、南宁市康乐护老院、南宁市夕阳红康复护养中心、马山县古零镇敬老院、马山县一心养老院、南宁市颐安颐养院、南宁市安吉真情养老服务中心(安吉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广西喜康中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城中家园养老院、南宁市金太阳老年公寓、隆安县南圩镇敬老院、隆安县社会福利院、南宁市武鸣区佳益颐养中心、南宁市武鸣真情养老中心、太和自在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横州市社会福利院、横州市福康养老服务中心、广投颐嘉金象苑养老服务中心(广西广投康养有限公司)、南宁市悦年华颐养公寓、南宁市五象养老服务中心、前海人寿广西幸福之家、甘棠镇敬老院(宾阳县社会福利院甘棠分院)、宾阳县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富德老年公寓、南宁市福海安老院、广西医大仁爱养老服务中心、南宁市鸿福呈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检查中未发现以上31家养老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需要立案查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