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2〕22号),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对南宁市民政局提出的意见建议共3条,均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意见建议编号:120210010800290
意见建议内容:由于社区工作领域广、工作对象差异大,工作任务重,居委会设置一些临时工作岗位,但工作岗位及待遇不明确,增减不规范。建议政府对临时性岗位予以规定,并明确待遇及资金出处。
解释说明:社区工作人员主要由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协管员、公益岗人员等构成,其中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由区(市、县)组织、民政部门牵头,街道党工委直接负责,社区党组织协助实施。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新时代新突破新跨越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精神,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与区(市、县)有关部门或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目前,我市已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每一等级对应相应系数,报酬总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地新录用公务员应发工资标准*报酬对应系数。
二、意见建议编号:120210010800182b
意见建议内容:关注疫情下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生活困难问题。
解释说明:南宁市自201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并成立南宁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六条保障线、两个全覆盖”要求,全力落实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
三、意见建议编号:120210010800128
意见建议内容:首先,对政府的工作非常满意,日常生活,希望能够多多地在养老方面改善,还有疫情防控方面的,做得非常到位。
解释说明:在改善养老服务方面,市民政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政策。编制《南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2021-2035年),推进南宁市大健康“十四五”规划编制 。新修订的《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已印发实施;开展《南宁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前期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建设城市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有126个新供应居住用地已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30个“长者饭堂”试点投入运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能力,完成10所300-500张床位公办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建设,打造3个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完成1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88个,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2%。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高校合作,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基地落地南宁,双方就设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养老项目合作与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与鉴定等达成合作意向。 四是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从严从紧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长者饭堂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下达308.34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下一步,南宁市民政局将继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深化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南宁市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