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务)局:
现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民社管函〔2022〕3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在2021年未完成整治名单的基础上,围绕整治范围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强化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整治,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整治工作,汇总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区情况后分别于6月8日前和12月8日前将本地区年中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年末工作总结情况及统计表,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和典型案例等)报送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联系人:赵君,联系电话:0771-5566995;邮箱:nnmg5505929@163.com。
附件:1.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整治工作的通知
2.“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