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桂民规〔2020〕2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7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2021年10-11月开展2021年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经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参评的养老机构的等级,其中拟确定南宁市阳光护老院、南宁市曙光养老中心2家养老机构等级为二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1年11月29日前邮寄(送达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507室,过期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拟确定2021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1年 11月23日- 11月2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
邮政编码: 530028
监督电话:0771- 5509654 、0771-5505931
公示名单如下:
二级养老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南宁市阳光护老院
2、南宁市曙光养老中心
南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