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人〔2021〕12号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韦荣温同志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副站长,免去其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综合救助科科长职务;
任陈艳艳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副院长,免去其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人事科科长职务;
任王慧同志为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南宁市智力残疾人托养中心、南宁儿童康复医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南宁市智力残疾人托养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兰爱锦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质量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任蒙莉娜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潘芳丽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张超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南宁市精神病爱心医院)人事和社会工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李春梅同志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南宁市精神病爱心医院)护理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宁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