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民人〔2021〕8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务(业)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周颖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科长,
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副科长(正科长级)职务;
任杨凯宁同志为南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一级科员,
免去其南宁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覃建健同志的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科长职务;
免去农雅琴同志的南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职务;
免去黄冠强同志的南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副科长(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罗朝辉同志的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副站长职务;
免去潘耿地同志的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副站长职务。
南宁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