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关于资助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经研究,市民政局决定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
南宁市辖区范围内。
二、项目数量及资金
资助实施项目5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全部项目资金共45万元。
三、资助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自治区、南宁市各级民政部门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且2017年度检查合格;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有已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四、项目资助范围
项目重点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以下领域的社会服务活动和能力建设,并对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的项目予以倾斜。
(一)扶老助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社区居家或其他方式为依托,资助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
(二)关爱儿童服务。资助儿童成长服务,资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资助农民工子女服务,资助孤儿、弃儿等儿童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综合评估等活动,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资助改善儿童成长环境,资助对散活孤儿家庭的帮扶、培训和评估。
(三)扶残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医疗救护、就业帮扶、精神慰藉等改善残疾人身体、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融入社会生活的专业服务。
(四)社会工作服务。以社会救助对象、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五)救助扶贫服务。针对贫困区域环境、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帮扶等服务项目;针对贫困农户致贫原因,提供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服务项目。
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宣传、讲课、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等活动。从严评审资助受益对象宽泛、无针对性且非弱势群体、项目实施内容不明确的项目。
五、资助类型和标准
项目主要资助开展以下三类项目:
(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资助基层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二)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扶贫开发等社会服务活动。
(三)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拟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上述三类项目资金均不可用于列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
六、项目审批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于2019年3月27日前编写项目方案报市民政局民管办。()
项目要求:(1)预算编列中不得列支申报单位固定资产、申报单位人员经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除外)。(2)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的项目中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工资性支出不得超过开展服务支出立项资金总额的30%。(3)控制发放款物支出的比例。
2.资格审查。民管办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筛选。
3.项目评审。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评审。(1)现场展示:入围社会组织围绕申报社会组织基本情况、项目概述、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服务的人群和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所达到预期效果和项目特色(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以及预算主要支出方向等,进行10分钟以内项目介绍(各申报单位可自定是否制作ppt)。(2)现场提问: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围绕项目申报书具体内容进行现场提问。
重点审查申报单位资质条件、项目基本内容以及预算支出明细是否合理合规,结合申报单位现场展示与答辩情况,就项目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定。其中,同等条件下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贫困地区,发挥实际作用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优先考虑体现社会组织特色的项目;优先考虑配套资金比例高的项目;优先考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申请的项目;优先考虑已经开始实施并具有一定成效基础的项目;社会组织运行不正常、中央财政项目审计中出现问题、实施国家或地方项目出现问题的不予考虑。
4.项目立项。市民政局根据评审结果,从优选取5个项目作为立项建议名单向社会公告。公告发布无异议后,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向市民政局民管办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项目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亚博yabo下载的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未按期报送或纸质申报书与评审报送申报书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该社会组织立项。
七、项目评估审计
自治区民政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和重点评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总体实施效果进行考评。审计、评估等绩效考评结果将与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衔接。
联系人:彭佳富 0771-5566995
南宁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