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工商质监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财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务)局、工商分局、经济发展局、物价局、财政局,各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
为纠正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行为,严格查办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降低不合理和偏高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检查内容
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经体规〔2018〕785号)精神,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情况,包括会费标准的制定程序、会费档次、停止重复收费、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等。
(二)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纠正不合理和偏高收费情况。
(三)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四)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
(五)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情况。
(六)执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情况,重点是查办强制收费、强制培训、强制入会、妨碍退会和利用评比达标表彰、依托政府部门违规收费工作。各县(区)需提供1个典型案例。
(七)巡视、督查、审计以及上级部门转办线索查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清阶段(2019年2月15日前)。各县(区)民政局、工商质监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财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务)局、工商分局、经济发展局、物价局、财政局,要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清,形成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报告,报告由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会签,在2月10日前分别报市民政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督促各行业协会商会、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附件2),各行业协会商会、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填写表格后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分送给工商部门、发改部门、物价局、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审核,审核情况及时反馈民政部门汇总上报。各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将填写的表格2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
(二)实地检查阶段(2019年2月16日至20日)。在各县(区)、开发区提交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我市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部分县(区)和部分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为自治区检查组实地检查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2月25日前)。结合各地的工作报告和实地检查情况,自治区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将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情况汇总分别上报国家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措施。本次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要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坚持清理与减负相结合,坚持清理与查处相结合,通过检查,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报告,报告要针对检查的七项内容形成详实材料,突出基本情况、具体数字、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要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清工作,督促清理整顿存在问题,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文件,树立大局意识,把清理规范收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整改违规收费行为,主动降低过高收费,以检查为契机,促进自身健康有序发展,更加有效地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人:黄志强,关虔;联系电话:5505938,5566995;
传真:0771-5505912;邮箱:nnmg5505929@163.com。
南 宁 市 民 政 局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宁 市 财 政 局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