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助餐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工作部署,市民政局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 11 部门印发的《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桂民发〔2024〕3 号)和《广西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桂民函〔2024〕47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于2024年9月6日印发了《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南宁市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的通知》,有效期1年。
一、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定义是什么?长者饭堂的定义是什么?
答:老年人助餐服务是指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长者饭堂是指城区民政部门设置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场所。长者饭堂均具备集中就餐(堂食)和送餐功,应当在平日提供午餐、晚餐服务。
二、长者饭堂如何选址布局和设置?
答:长者饭堂选址应当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给排水等市政条件好、远离污染源、便于寻找的显著位置,尽量设置在首层,不得设置在户外或办公场地内。集中就餐区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三、助餐配餐服务模式有哪些?
答:可通过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自建厨房;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依托社区门店设置老年助餐专区(窗);高校、企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开辟老年助餐专区(窗)等多种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四、补助类别和标准有那些?
答:老年助餐补助有就餐补助、送餐补助、运营补助。
(一)就餐补助。在试点期间,老年人在长者饭堂就餐每天可享受一次3元就餐补助,补助的计算和发放适用于午餐、晚餐。就餐补助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对老年人享受补助的该次就餐,长者饭堂应提供不低于6元的套餐。就餐补助只能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不能用于与就餐无关的服务,比如购买生鲜食品、生活日用品等。
(二)送餐补助。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身体中度失能以上老年人、80岁以上居家高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的,每份给予2元送餐服务补助。
(三)运营补助。长者饭堂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营机构可按实际老年人(不包含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就餐人数享受每人每天1元的运营补助 。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答:如对老年助餐试点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向南宁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咨询(0771-55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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