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部署,解决失能老年人洗浴实际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12月18日,南宁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按照自愿申请、基础普惠原则,以服务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助浴需求为重点,引入专业助浴服务机构,采取流动车助浴、上门助浴等方式,开展10000人次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
二、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在哪些范围开展?
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的街道。
三、老年人助浴服务试点工作面向哪些老年人开展?
长期居住在上述7个试点城区(开发区)辖区内的以下3类老年人:
(一)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二)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三)其他有助浴需求的社会老年人。
经济困难老年人包含以下3类人群:
(一)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
(三)根据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确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组、中间偏下组的老年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50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83元/月可纳入实施对象)。
失能、部分失能: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gb/t42195-202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或本地相关标准确定的身体轻度失能及以上。
四、哪些助浴对象可享受免费助浴服务?
(一)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助浴对象的,在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6次的免费助浴服务。
(二)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助浴对象的,在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免费助浴服务。如使用完免费助浴服务次数后仍有助浴需求的,可自费购买助浴服务。
(三)其他有助浴需求的老年人:可自费购买助浴服务。
五、如何申请免费老年人助浴服务?
按照自愿申请和申请在先原则,有助浴需求的老年人可由家属、社区(村)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代为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进行申请。申请分为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两个通道,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将排名1000名以内(含第1000名)的人员列入免费助浴服务名单,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将2000名以内(含第2000名)的人员列入免费助浴服务名单。两个通道按照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进入服务名单,每人仅可选择一个通道进行申请,不可重复申请。如任一通道申请人数不足的,可将免费名额助浴服务调剂到另一通道。
六、申请成功后如何预约助浴服务?
列入助浴服务名单的老年人家属或社区(村)工作人员提前1天以上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上填报助浴需求,或助浴机构提前1天以上主动联系服务对象并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做好预约安排、登记。
申请成功后,服务对象应于60天内预约助浴服务,并按照预约时间完成助浴。
七、什么情况下将自动退出服务对象名单,同时不能再申请服务?
(一)申请信息不属实;
(二)预约成功后,两次未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助浴;
(三)身体状况不适宜开展助浴;
(四)其他不适合开展助浴服务情形。
任一通道有退出服务对象名单的,南宁数字民政平台将按申请服务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二)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