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意义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指出,要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和“长者饭堂”服务。因此,继续开展“长者饭堂”试点工作,大力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健全完善服务政策,是我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建设宜居康寿壮美广西目标,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职责使命。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试点目标、试点范围和数量、服务对象和内容、供应助餐配餐模式、助餐配餐资格要求、服务站点确定程序、补助类别和标准、服务流程、建设管理、资金来源、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其他事项等方面内容。
三、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定义是什么?长者饭堂的定义是什么?
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是指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长者饭堂是指城区民政部门设置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的场所。长者饭堂均具备集中就餐(堂食)和送餐功,应当在平日提供午餐、晚餐服务。
四、长者饭堂如何选址布局和设置?
长者饭堂选址应当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给排水等市政条件好、远离污染源、便于寻找的显著位置,尽量设置在首层,不得设置在户外或办公场地内。集中就餐区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五、助餐配餐服务模式有哪些?
可通过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自建厨房;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依托社区门店设置老年助餐专区(窗);高校、企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开辟老年助餐专区(窗)等多种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六、补助类别和标准有哪些?
(一)就餐补助。在试点期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补助3元。每人每天只能享受一次就餐补助。补助的计算和发放适用于午餐、晚餐。就餐补助只能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不能用于与就餐无关的服务,比如购买生鲜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就餐补助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二)运营补助。
1.长者饭堂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营机构可按实际老年人(不包含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就餐人数享受每人每天2元的运营补助。
2.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身体中度失能以上老年人、80岁以上居家高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的,每份给予2元送餐服务补助。
七、如何获得助餐配餐服务和服务补贴?
(一)试点期间需要就餐的老年人持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需送餐服务的应提供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到长者饭堂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录入,老年人完成首次登记后即可享受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
(二)长者饭堂运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的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报辖区县级民政部门,辖区县级民政部门对老年人享受就餐补贴、送餐补贴的资格进行确认。
(三)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依托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信息系统对老年人就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辖区县级民政部门每月审核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提出的服务补助申请,核实后及时足额拨付给运营机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补助以老年人助餐配餐信息系统记录的服务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八、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如对长者饭堂试点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向南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咨询(0771-5505922)。
相关政策文件: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