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民政局:
近期我局草拟了《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经研究,决定召开《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3月29日下午15:00,会期半天;
二、地点
市民政局七楼党组会议室(金洲路38号)
三、参加人员
(一)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低保办全体人员;
(二)相关城区低保办主任、所辖乡镇(或街道)低保经办人员1人、所辖村(社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党代表)1人。
(三)青秀区低保对象2-3人。
四、会议内容
研究讨论《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五、其他
请各城区、开发区于3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市民政局低保办(电话:5505913)
南宁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7日